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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3/17-3/25有至寶林茶室A13店用餐的民眾,核對附件內的發票號碼(號碼YL96756275-96756364)、時間、品項等資訊,依業者公告下述退費方式向業者申請退費,並請注意自身健康狀況,若有疲倦、嘔吐、噁心、腸胃不適等症狀,應盡速就醫。


退款開始日期 : 113年3月31日起

退款方式 :

凡113年3月17日至113年3月25日曾至「寶林茶室信義店」用餐之顧客,於百貨營業時間憑該日消費「發票證明 (載具銷貨明細等)」及「身分證件」,即可至遠百信義A13一樓服務台,由專人引導至B3食代館美食廣場辦理退費。

退款後將不收回發票,僅做為確認消費事實之退款證明。且無論該次消費是使用現金、信用卡或是如Line Pay等第三方支付,都將以現金方式退款全額該筆消費金額。

服務專線 : (02)7750-0888 轉9     (02)2722-2586 轉9

服務時間 : 周日至周四 11:00~21:30    周五至周六 11:00~22:00



消基會已同意協助本事件之受害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如受害消費者有提團體訴訟之需求,請洽詢消基會;該會諮詢專線電話(02) 2700-1234;時間:週一至週五9:30~11:30、14:30~16:00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3。或轉請臺北市法務局協助,窗口電話1999分機4546鍾編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