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衛生局持續追蹤民眾食用寶林茶室供應之餐點至醫院或診所就醫情形,截至113年4月2日上午10時,本市醫院通報民眾於餐廳用餐後,發生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於臺北市醫院就醫累計19人(因中央公布於饒河店用餐2名個案人體米酵菌酸檢驗陰性,故減少2例),其中2人死亡(39歲男性、66歲男性),5人住院中,於醫院通報平台,每日定期追蹤住院者病情,提供相關之醫療協助並透過社會局給予關懷機制及家屬心理支持,法務局提供受害消費者法律諮詢及消費爭議申訴協調。
臺北市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已啟動百貨公司美食街稽查專案,113年4月1日查核1家百貨公司美食街共計15家業者,1家有盛裝食材容器不潔之環境衛生缺失,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屆期複查如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部分業者現場未能出示工作人員體檢報告缺失要求補正,若未能如期補正,將依食安法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粉捲粉有13家下游,其中1家在本市,昨日未營業,今日再前往稽查;另12家下游已請各相關縣市衛生局協助調查粉捲粉之來源、產品保存、運輸管理等條件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寶林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除寶林茶室A13館之其他3家分店(寶林咖啡館微風北車店、寶林咖啡館饒河店、EVB馬來西亞風味蔬食餐酒館)因產品責任險到期未繳費,經產險公司催繳仍未繳費,嚴重忽視食品業者應盡之責任,枉顧消費者飲食安全與權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法重罰新臺幣100萬元。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應注意自身健康狀況,並於衛生局外網首頁設置「寶林食品中毒專區」,提供民眾相關資訊及訊息,若於3月17日至3月26日曾至寶林茶室用餐有疲倦、嘔吐、噁心、腸胃不適等症狀,應盡速就醫;另因本市陸續發生多起疑似食品中毒事件,各大醫院急診第一時間如有接獲同一用餐地點疑似食品中毒,務必依照衛生局食品中毒事件通報流程辦理,如有疑似個案,請務必詢問是否曾到「寶林」用餐。
食品中毒定義「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若為肉毒桿菌毒素引起或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即使患者僅一人,亦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如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臺北市衛生局呼籲,為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發生,不論外食或自行烹煮,都需特別注意餐飲場所之衛生狀況,避免生食,且食材充分煮熟,迅速食用完畢,並確實遵守「清潔」、「迅速」、「加熱或冷藏」、「避免疏忽」四大原則,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同步呼籲民眾如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儘速就醫,並集中至醫院就醫,以利醫師評估是否為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通報衛生單位調查,並協助採樣。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