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說明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處理情形,本案於113年3月27日啟動行政調查派員前往寶林餐飲公司登記地實地稽查,並依消保法請寶林餐飲、台灣大食代餐飲、遠東百貨以及國泰產險、新安東京海上產險等公司於3月28日到市府說明,釐清案關產品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效力與承保範圍,並取得3月17日至25日寶林茶室信義店共91筆消費明細,要求遠百與大食代公告該91筆消費紀錄之消費者可申請退款事宜,及經寶林公司說明資產負債情形為虧損狀態。
法務局表示,3月29日續與遠百及國泰產險確認,「商業綜合責任保險」保單承保範圍包含遠百A13寶林茶室信義店在內,且該保險係由7間產險公司共保,未來若出險理賠亦不會特別影響到各家保險公司財務;4月1日則與大食代、新安東京確認,「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保險條款」承保範圍亦包含遠百A13寶林茶室信義店在內,並參考消保法第7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之損害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會啟動本保險契約,後續也將配合保險公證人或專家小組等,協助依據保單條款進行後續程序。
法務局指出,4月2日再度邀集遠百、大食代、國泰產險、新安東京產險及保險公證人到市府研商,請二家產險公司提供所需文件清單以利保險程序進行,並全力協助受害者及家屬盡快得到理賠,以減緩負擔。
法務局進一步說明,除了持續提供受害者及家屬個案免費律師諮詢外,並與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等,保持橫向聯繫,統整後續包括承接團體訴訟、協助被害者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等社會資源,並持續與受害者及家屬保持聯繫給予關懷,維護法律權益。
法務局補充,法務局於第一時間即開設本事件諮詢專線,02-2720-8889或1999轉分機4546,將持續提供本事件受害者及家屬諮詢。